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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介紹

姓名
職稱
主要學經歷
現職
永讚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鍾富瑋
董事長
輔仁大學商學研究所博士生
智通科創(股)公司董事長
宏達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偉特
副董事長
南開大學管理學博士
億邦開發(股)公司執行長
宏達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蔡焜煌
董事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
智通科創(股)公司總經理
永讚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林俊儀
董事
輔仁大學法律系
恆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宏達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Vincent Wong Mun Seng
董事
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BA (Hons).
Business Marketing Management & E Commerce
1.Vincenology Solution – Founder
2.Vincenology (M) Sdn Bhd – Managing Director
永讚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TAN TIONG MING
董事
University Of Greenwich (UK), United Kingdom Bachelor's Degree of Computer Science
GLOBAL LINE NETWORK SDN BHD CEO
李天行
獨立董事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工業工程博士
輔仁大學商學研究所信望愛講座教授
鄭佩汶
獨立董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博士
智通科創(股)公司獨立董事
張居德
獨立董事
政治作戰學校法律系
張居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董事會重要決議

董事會成員介紹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資訊安全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獨立董事:李天行
V(主席)
V(主席)
V(主席)
V
獨立董事:鄭佩汶
V
V
V
V
獨立董事:張居德
V
V
計算機科學及工程博士:梅興
V
V

委員會組織章程與決議

一、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職責為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內部法規遵循程序及計畫之妥適性、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二、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及年度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三、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一、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主要職責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務,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成員至少為三人,過半數成員應由獨立董事擔任,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得經決議,委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就行使職權有關之事項為必要之查核或提供諮詢,其費用由公司負擔。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二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一、本公司「資訊安全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為主要目的:

  1. 督導資訊安全政策之實施。
  2. 矯正與預防資訊安全措施。
  3. 資訊安全事件緊急應變及危機處理。
  4. 規劃資安宣導及教育訓練。
  5. 規劃資安宣導及教育訓練。
 

二、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擬訂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事項之決議及管理審查,為公司資訊安全統籌規劃及推動。
  2. 督導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內部查核作業。
  3. 督導執行各項資訊安全作業、資訊安全事件緊急應變及危機處理、規劃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4. 督導資訊安全政策之實施。

三、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一、為實踐本公司永續發展目標,並強化永續治理,本公司於113年11月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以統籌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發展方向及目標擬定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
 
二、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三、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